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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处关于开展四校区门诊部工作督导的通知
作者:yyglc | 发布时间:12/21/2015 - 00:00
各校区门诊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山大学重大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试行)》、《中山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兹定于12月30日(周三)对各门诊部开展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和方法
学校邀请临床医学、急救医学及高校保健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2015年中山大学校区门诊工作督导检查表》(附件1)的内容,采用查阅文字资料、现场提问和抽考等方式对校区重大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及校园常见急症急救能力进行检查。
二、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请各校区门诊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请校区门诊部负责人全程参与督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