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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注册变更流程及要求
一、注册
(一)申请条件
学员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范化培训)期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应当及时申请执业注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申请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不含审核表上需贴的照片);
3、与《医师资格证书》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与本人身份证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取得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需提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三到六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另用A4纸书写证明)。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1、登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gdwst.gov.cn)——网上申请——申请办理事项——医疗服务类——第7选项,下载相应表格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中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不用填写,但应在“备注”页中填写“规范化培训时间及地点”(不用提交聘用证明);
2、申请人所在医疗机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医疗机构盖章;
3、医院管理处审核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盖医院管理处处长签字章和“中山大学执业医师注册变更专用章”【地址:北校区1号行政楼(红楼)前座314,电话:87330809】;
4、登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gdwst.gov.cn),注册后登录,按要求扫描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请;
5、省卫计委审核网上申请材料,申请人可在网上查询审批进度。省卫计委审核通过并签发后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携带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到省卫生计生委办证大厅领取相关证件【地址:新港西路176号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办证大厅,电话:84469270】。
二、变更注册
(一)申请条件
规范化培训前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应当办理变更注册。可分为两种类型:
1、区内变更;
2、区外到区内变更;
(说明:区是指在广东省卫生厅办理注册登记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二)申请材料
1、区内变更执业地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制定的《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不含审核表上的);
(3)与《医师资格证书》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2、区外到区内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不含审核表上需帖的照片);
(3)与《医师资格证书》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与本人身份证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原《医师执业证书》颁发机构打印盖章的变更通知单;
(7)原《医师执业证书》或原执业证书已回收证明。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1、登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gdwst.gov.cn)——网上申请——申请办理事项——医疗服务类——第7选项,下载相应表格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中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不用填写,但应在“备注”页中填写“规范化培训时间及地点”(不用提交聘用证明);
2、申请人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医疗机构盖章;
3、医院管理处审核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盖医院管理处处长签字章和“中山大学执业医师注册变更专用章”【地址:北校区1号行政楼(红楼)前座314,电话:87330809】;
4、登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gdwst.gov.cn),注册后登录,按要求扫描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请;
5、省卫计委审核网上申请材料,申请人可在网上查询审批进度。省卫计委审核通过并签发后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携带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到省卫生计生委办证大厅领取相关证件【地址:新港西路176号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办证大厅,电话:84469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