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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处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国医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三医院、中山眼科中心、肿瘤防治中心、附属口腔医院、附属第六医院:
根据广东省医师协会《关于推选第十届“中国医师奖”候选人的函》(粤医协〔2016〕36号),我校可推荐“中国医师奖”候选人1名,请各单位对照推选标准,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将组织评选小组,采取差额推荐的方式,进行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选标准
1. 在弘扬医德为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职业道德方面事迹突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德医风堪称楷模。
2. 在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公共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受到社会和患者广泛好评。
3. 在临床一线工作满十二年的西医、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等医师。
4. 中国医师协会会员、已获得地方医师协会医师奖或专科分会相关奖项者优先考虑。
5. 三年内无医疗责任事故和医德医风问题,坚持执行反腐倡廉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
6. 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不参加评选。
二、提交材料
1. “中国医师奖”附属医院推荐意见表(附件2)。
2. 《第十届“中国医师奖”候选人推荐表(2016)》(附件3)一式3份。请贴照片。“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不需填写及盖章。
3. 候选人主要先进事迹(300字)一式3份。
4. 候选人25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5. 另附候选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红底)1张。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3月23日前报送医院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到邮箱:sysuygc@163.com。逾期不报将作自动放弃推荐处理。表格电子版可于医院管理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yyglc.sysu.edu.cn/。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迅速组织推选、填表,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以确保学校评选推荐工作的进度。
附件:1. 关于推选第十届“中国医师奖”候选人的函(粤医协〔2016〕36号)
2. “中国医师奖”附属医院推荐意见表
3. 第十届“中国医师奖”候选人推荐表(2016)
医院管理处
2016年3月17日
(联系人:朱毅琼,联系电话:87331439)
